福州某部便服袋、携行包、快递柜物资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开云网页版在线登录入口(中国区)官方网站受福州某部委托,对福州某部便服袋、携行包、快递柜物资采购项目以询价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现邀请合格的报价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报价文件。
1、询价文件编号:闽昇[2020]采010号
2、询价项目:福州某部便服袋、携行包、快递柜物资采购项目
3、购买询价文件时间及地点:2020年8月6日起至 2020年8月11日,每天9:00-12:00,14:3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购买询价文件地点:开云网页版在线登录入口(中国区)官方网站(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3层)。
4、询价文件及电子文档售价:每套100元,若邮寄,需另加50元,询价文件售出一概不退。开云网页版在线登录入口(中国区)官方网站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未购买询价文件者的报价将被拒绝。供应商可直接到开云网页版在线登录入口(中国区)官方网站购买询价文件,若有异地购买询价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21278749@qq.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询价文件发送事宜。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包:1 无
5.3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询价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询价文件之日或者询价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7、有关本项目询价的相关信息(包括询价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如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开云网页版在线登录入口(中国区)官方网站/. )上公布,请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8、报价截止时间:2020年8月 12日 上午09 :00(北京时间),报价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报价文件送达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3层,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9、报价时间及地点:2020年8月 12日 上午09 :00(北京时间),报价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3层。
采购人:福州某部
联系人:薛先生
联系方法:63332001-23133
招标代理机构:开云网页版在线登录入口(中国区)官方网站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3层 邮编:350001
联系人:苏晓晓 联系电话:0591-87552082 传真:0591-87552082
开云网页版在线登录入口(中国区)官方网站账户: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开云网页版在线登录入口(中国区)官方网站 |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福州屏东支行 | |
账号:3510 0814 0018 0100 9900 7 | |
购买招标文件账户 | 开户名称:黄玮丹 |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福州三坊七巷支行 | |
账号:6232 1118 2000 4261 764 |
附:报价内容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名称 | 数量 | 技术参数要求 | 最高限价 (元) | 报价保证金(元) | 是否 进口 |
1 | 便服袋、携行包、快递柜 | 1批 | 详见第三章“报价内容及技术要求” | 237900.00 | 2379.00 | 否 |
备注:
1.报价供应商对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报价供应商对单个合同包报价超过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3.报价供应商所投货物技术参数必须符合或优于询价文件要求。
4.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次询价项目未办理进口审批手续,不允许原装进口产品参与报价。[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